2名傳銷“老總”被提起公訴
本報港口訊 近日,港口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被告人羅某艷、王某平提起公訴。
今年3月底的一天,羅某艷伙同王某平從老家徑自來到市公安局港口分局辦案區向辦案民警索要被扣押的一輛林肯小轎車,辦案民警經核對2人的身份信息后,發現2人正是追捕的傳銷“老總”,遂將其抓獲。
經查,被告人羅某艷、王某平所組織、領導的“資本運作”傳銷活動,又稱“連鎖經營” “1040”工程。該組織發起者以北部灣建設發展和國家建設發展需要資金作為謊言,騙取他人向該組織繳納69800元成為內部成員,所有的成員按照層級結構組成體系,實行“五級三晉制”,根據發展人數的多少晉升為相應的級別,并因此獲得相應的提成獎金,以此來壯大發展所謂的“資本運作”組織。
近年來,我市公安、工商、檢察、法院等多部門密切合作,堅持防范和打擊相結合,保持打擊傳銷高壓態勢,做到露頭就打,形成震懾,有力地維護了我市經濟秩序的正常發展。
(伍珍香 陳小群)

值班編輯:韋長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