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部署集中整治校外培訓機構
本報港口訊截至7月30日,市場監管局已經抽查8家校外培訓機構,目前還沒有發現違法違規行為。
為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經營行為,市市場監管局按照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的統一部署,從即日起至11月20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查處校外培訓機構違法違規行為專項行動,嚴厲查處校外培訓機構違法違規行為,培育我市校外培訓機構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
此次專項行動重點聚焦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主要查處6個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一、校外培訓機構經營過程中虛假宣傳等不正當競爭行為。二、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扣)等價格欺詐以及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價格違法行為。三、取得辦學許可后未依法進行主體登記。四、利用合同實施欺詐行為;利用合同格式條款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排除消費者法定權利行為。五、未經消費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消費者個人信息;未經消費者同意或者請求,或者消費者明確表示拒絕,仍向其發送商業性信息行為。六、市場監管領域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據了解,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完善校外培訓機構的監管政策方向、行為規范和監管原則,在督促指導校外培訓機構做好明碼標價,讓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的同時,堅持信用監管和智慧監管,建立重點關注對象名單,實施智慧監測預警,并將違法行為危害嚴重的校外培訓機構,依法納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開展聯合懲戒。此外,市市場監管局還將暢通“12315”投訴舉報渠道,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通過以案說法提高消費者的鑒別能力和自我防范保護能力。 (廖開軍)

值班編輯:黃琪晟